交运学院全体新疆少数民族本科生: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通知及《西南交通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启动2018年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评选发放工作。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学生需为我校2017-2018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生。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审批表》(见附件2),并向学院学生工作组提交申请表、成绩记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大一学生需填写高考成绩,其他年级学生需填写上一学年平均分成绩排名,并提交教务系统成绩记录),并于4月10日中午12点前送到交运楼511李老师(联系电话:66365986)。
3.各学院严格按照《评审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推荐受助学生,相关推荐人选需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制作《**学院2018年新疆少数民族专项资助推荐学生信息表》(见附件3),并于4月16日下午5点前与推荐学生资料一并报送到学生工作部(综合楼263室,66366352)。
4.学生工作部对学生申请资料进行复核、整理,组织评审会进行评审,确定获评学生等级及资助金额,并将获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制作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发放表,提交学校计划财务处进行打卡发放。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审批表
附件3:学院2018年新疆少数民族专项资助推荐学生信息表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