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学院2017届毕业生: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续拨工作,请2017届获得代偿资格的毕业生于2019年4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1、《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一份:
请所有2017届代偿毕业生填报并将情况表原件(签字、按手印、盖鲜章)寄送至学院,如有工作地点变动,请附《工作变动情况说明》一份,并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2017届毕业生本次填报为第三年。
2、《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汇款账户确认书》一份:
汇款卡号为非工行、建行储蓄卡的,需重新提交《汇款确认书》,如卡号不变则略过此项。
填报要求:要求银行卡号为建行或工行普通储蓄卡,详细填写开户银行,签字按手印,并附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利息支付确认表》一份
凡在2019年5月21日前结清贷款的2017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利息回补。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学校将统一申请利息回补,无需提交材料;办理生源地贷款者需填写《利息支付确认表》,并由经办银行盖章,与在职在岗证明一同寄送给学院。
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4月22日(以学院收到材料的日期为准)
报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
收 件 人: 李玥玲 18280280149
如有疑问,请咨询: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李老师 028-66365986
请学生本人申请加入“毕业生学费和贷款代偿”QQ群(群号112133636)。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