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评博士:
2017年博士扬华新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参照《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参评同学于2017年7月2日(星期天)中午12:00前填写附件中相关表格和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材料发送至jtysgg11@163.com。将书面材料与2017年7月3日中午12:00前,提交到九里校区交运学院学生工作组(01114)。(邮件主题注明班级如“学号+姓名 扬华新秀奖学金材料”)。
2、按照研究生院通知要求,评选对象为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生新生
3、申请表中各项得分按照评定细则如实填写,严格按照评定细则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所有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如经举报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当即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将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5、根据评定细则,扬华新秀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可以兼得,但获奖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6、请参评同学自行准备PPT简介(3-5分钟),答辩时间暂定19周,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交运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