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启动二〇一九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本科教学工作类审核认定的相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 由于涉及本科教学相关工作类别比较多,部分需集中提交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基于让老师少跑路的思路,本科教学相关工作认定在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后,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教务处审核认定,教务处集中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情况提交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2. 提交材料时请单独提交本科教学相关的材料(教师系列用表中附件4)及附表1一式4份(教务处留存一份备查),学术业绩条件需同时提交证明材料1份。
3. 教学效果评价情况栏,所在学院分数需提前填写并审核,统一交教务处后,其余两项由教务处商教师工作部根据相关要求填写后汇总。
4. 自评报告及教学反思。参评教师需针对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规范性、教学效果、教学公共服务、特别贡献和成果五方面进行自我评价,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同时结合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着手,完成教学反思书面材料(600字以上),作为评价辅助材料。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做到有感而发。
5. 申请“教学效果特别突出且得到公认”认定的教师需要提前通过本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并请同时提交相关辅助材料。
6.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撤销当年的申请资格或评审结果,且根据《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五年内不得申请。
7. 请申请人将以上材料于2019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与专业技术评审的其他材料一同报学院204办公室。由于涉及集中审核并提交学校,请及时提交,过期学校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