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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9年新增博士、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7 11:58:53.0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2019年新增博导、硕导资格遴选工作均已开始,请各位老师下载相关附件,根据选聘条件、参看模板填写附件申请表格,同时准备好纸质证明材料。电子表格请发送至邮箱linawonder@163.com,纸质文档送至犀浦校区交运楼504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3日(周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注:1.副高职称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科研业绩条件中科研项目至少必须满足主持A类项目1项。


一、相关工作说明

坚持标准。分委会严格按照附件1中的标准进行新增导师遴选,严格审查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学术道德、治学态度、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等综合表现,严把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和学术论文成果关,不符合条件者不能通过遴选。

申请表中科研项目、学术论文请参照我校《科研项目分类表》(附件9)及《学术期刊分级目录》进行填写。

申请担任我校兼职博士生导师者,须是我校聘请的名誉教授、顾问教授、兼职教授,研究方向与申请学科密切相关,并与学校有明确的科研合作关系(即有与我校合作的国家级或国际科研项目,或有合作的科研、学术成果,如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国家发明专利等);申请我校兼职硕士生导师,在具备我校硕士生导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其研究方向应与申请学科密切相关。

兼职研究生导师须落实一名校内研究生导师为合作导师,以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申请我校兼职研究生导师人员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学术)成果及奖励的信息,由本人人事关系所在的单位负责审核。

5. 分委会对本单位的申请人员进行初审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同时对初审合格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校学位办将组织专家,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对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学术)成果及奖励进行再次集中审核。

二、责任追究机制

请各位申请者珍惜个人学术荣誉,并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凡在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一经查实,将取消研究生导师申报资格,并在下一次申报时,由校学位办单独组织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凡在遴选过程中把关不严的单位,一经查实,将给予核减本单位招生指标等处罚。


特此通知


附件:

1.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导师上岗遴选与聘任办法(西交校研[2014]13号)

2.        西南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范围

3.        西南交通大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4.        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5.        西南交通大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模板

6.        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模板

7.        2019年拟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分委会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8.        2019年拟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分委会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9.        科研项目分类表


附件下载

研究生教务办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