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西交校研[2017]23号)》第十三条之规定,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4年,学校拟对我院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入学时间 |
11077001 |
易芝 |
系统工程 |
2011年9月 |
11077010 |
陈健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2011年9月 |
11077025 |
张成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2011年9月 |
11077030 |
康兆妍 |
交通工程 |
2011年9月 |
如研究生对上述意见有异议,请在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交书面陈述。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陈述者,视为同意学校予以退学处理意见。
特此通知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