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
您所在的位置 : 学科建设   >   科研公告
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1-23 10:28:04.0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好:

 学校已发布《西南交通大学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现转发如下: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以下简称《通告》)的有关事项,结合学校基金工作安排,现将学校2021年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0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度基金项目申请

2021年度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类型将集中接收申请。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非集中接收期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随时接收申请,相关指南请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科研院网站。

(一)申报事项

1.申请人账号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户。(注意: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基金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基金项目资助的,应当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项目评审结果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书撰写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关注自然基金委网站和科研院网站),登录信息系统,严格按照相应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信息系统。

申请人应按照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各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根据“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优青,不包括优青(港澳)〕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书系统提交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学校集中接收申请时间

2021115日至202122816

(二)审查事项

学校、各二级单位于20213216时前完成项目形式审查。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14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三)重要事项

1.代码全面调整。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指南》发布。《指南》拟于20211月中旬发行,请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科研院网站。

二、结题事项和进展报告

2020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负责人和需提交2020年度《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请按照科研院《关于提交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https://sro.swjtu.edu.cn/info/1075/9005.htm)的要求提交进展报告和《结题/成功报告》。重要事项如下。

1.进展报告:2021110日(周日)下午16:00在线提交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结题/成果报告2021224日(周三)下午16:00前将基金委审核通过的最终版本《结题/成果报告》的PDF文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本人亲笔签名提交至各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统一汇总后,交至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

学校将按照《条例》的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三、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

学校将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收回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2087号)的要求,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7年度结题项目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以下简称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

学校将于202133116-4716时期间填报《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核查资金使用情况,按相关规定使用科研经费。

四、咨询与联系方式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7474

科研院咨询电话:

伍倩、唐雪瑞、赵梨利、马霖:028-66367275

国家自然基金委各类事项和各学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五、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

科研院网站:https://sro.swjtu.edu.cn/


按照学校通知,学院将于3月2日之前完成形式审查,具体提交方式将另行通知。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