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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第十九期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及第十四期个性化实验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3 09:39:38.0   阅读次数:

校内各学院(中心):

  第十九期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及第十四期个性化实验项目将于2020年6月18日-6月25日进行项目申报工作。

一、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

依托我校各类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教育部重点、铁道部开放、四川省重点、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等)设立的,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开放的科研类研究探索型实验项目。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是我校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在于利用实验室的人才和硬件优势,培养学生的科研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科技含量高、难度较大,主要面向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中、高年级学生。

请全校各重点实验室包括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积极组织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申报。项目的实验时间应不少于64学时。

二、个性化实验项目申报

个性化实验项目是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开出的、日常实验教学之外的创新型实验项目,学生在项目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利用课外时间完成实验项目。项目来源可以为教师设计的创新性题目、实验竞赛活动中孵化出的且可以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往期已结题的个性化实验项目且可以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等。

全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均可申报个性化实验项目。申报项目须有依托的(非重点)实验室。个性化实验项目应侧重于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要有较高的实验技术水平和适当的难度,项目的实验时间应不少于32学时。

  三、结题要求

1、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时必须完成以下至少一项要求:

(1)  完成完整的实物作品。作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可以解决实际问题。

(2)  正式发表1篇论文。

(3)  项目成果在相关领域的省级或国家级竞赛中获得奖项。

项目结题时,每项目需提交相应的结题报告。结题报告包括两部分,一部分由指导教师完成,内容包括项目综述、学生表现及经费使用情况;另一部分由学生完成,内容包括在项目中的分工、过程描述、最终成果及收获体会等。学生完成部分的字数不得少于8000字。并要求提供能够反映项目成果或者记录科研活动开展情况的照片,数量不少于5张。对学生结合项目取得专利、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等情况,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个性化实验项目结题时必须完成以下至少一项要求:

  (1)完成完整的体现个性化特点的实物作品。

  (2)正式发表1篇论文。

  (3)项目成果在相关领域的省级或国家级竞赛中获得奖项。

  项目结题时,各项目需提交相应的结题报告。结题报告包括两部分,一部分由指导教师完成,内容包括项目综述、学生表现及经费使用情况;另一部分由学生完成,内容包括在项目中的分工、过程描述、最终成果及收获体会等。学生完成部分的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并要求提供能够反映项目成果或者记录项目开展情况的照片,数量不少于5张。对学生结合项目发表的论文、竞赛获奖等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四、时间安排及申报方式:

(1)项目指导教师请于2020年6月25日前在实验教学平台(http://dean.vatuu.com/experiment/index.html?pageLink=index)中完成项目的网上申报。项目申报方法详见附件。“实验内容”部分不得少于500字。

(2)各教学单位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实验教学平台中完成本单位项目的线上审核工作。请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清单导出并打印后由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教学科。

(3)学生报名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4)受疫情影响,待学校正式开学后,教师即可开始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工作。

五、相关政策支持

凡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给予项目经费支持并比照本科毕业设计认定教师工作量。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刘老师,电话:6636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