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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0 15:56:14.0   阅读次数:

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启动我院2016-2017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学院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附件2),结合各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附件3),开展本学院评选推荐工作。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各项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见附件4

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附件2),结合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附件8开展本学院评选工作。

三、申请方式

下载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专项奖学金申请一览表》(附件11),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需提交《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附件7),本科生纸质文件提交至X2102学生事务中心,电子文件打包压缩(命名为奖项+姓名+学号)发送至2458516424@qq.com;研究生纸质文件提交至X2515-1办公室,电子文件打包压缩(命名为奖项+姓名+学号)发送至1749937272@qq.com。

申请截止时间:11月3日(本周五)下午17:30。

四、注意事项

1.本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下进行。

2.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3.2016-2017学年全校与交运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奖项共23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0

4.专项奖助学金支撑材料中,论文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和被SSCISCIEICSSCI正刊收录,研究生学术成果的时间认定原则上为评定年份的上一年的9月1日到评定年份的8月31日。

5.原则上专项奖助学金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之间不可兼得,各项奖学金间每人只可申请一项。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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