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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9 10:33:40.0   阅读次数:

各班级:

为做好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

20184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8日(星期日)上班。4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48日(星期日),原安排在45日(星期四)的课程暂停。

二、“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工作要求

1.“清明节”假期各位同学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务必在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老师。

2.各班级请在4317:00前完成学生出行情况统计工作,建立详细登记表,准确把握同学出行地点、外出时间、回校时间、联系方式、是否结伴而行、与何人结伴等情况,按照附表1格式发到各辅导员老师邮箱。研究生假期出行需经导师批准并报学院(所、中心)学生工作组备案。

3.请各班班长于472000按照附表2格式,将同学未返校情况提交至各辅导员邮箱。

三、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请同学们注意“清明节”假期安全,对返乡探亲、出外旅游的学生,要摸底登记,严格执行出行请销假制度,严禁以班级、学院名义组织外出旅游。

2.特别强调要在假期中注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盗防骗防抢等,特别是强化搭乘水陆空各类交通工具、遇到雷雨大风雾霾等极端天气、遇到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的安全常识与安全防护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加强学生寝室管理,以班级为单位,坚持每晚清查学生寝室,避免晚归、不归、留宿他人、违章用电等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行为。

 

附表1:

            (班级)“清明节”学生外出情况统计表

附表2: 

            (班级)“清明节”学生未返校情况统计表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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