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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共青团工作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7 20:46:35.0   阅读次数:

学院各团支部、团学组织:

2019年以来,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全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着力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紧紧围绕共青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特别是在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强化思想引领、服务青年需求、夯实基层建设、参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方面取得新成绩,实现新发展。期间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广大青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展现青春风采,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共青团工作评优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先进集体和个人、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自强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且每年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满足综合排名在专业前50%,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 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按要求缴纳团费。

5.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6.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7.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8.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

9.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 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2019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同时能够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原则上要求满足综合排名在专业前40%。

4.工作作风优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认真参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求真务实, 克己奉公, 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共青团和学校相关规定精神, 坚决“强三性,反四风,去四化”。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且每年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7.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8.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参评“十佳”团支部书记要求于2019年度担任团支部书记或团支部副书记,连续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

9.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先进个人(集体)

面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开展评选,全校评选出10-20个先进个人(集体)。候选个人(集体)原则上应满足“两红两优”相应类别的申报基础条件,部分情况特殊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决听从党的号令。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闻令而动、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听指挥、勇拼搏、见行动,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投身阻击疫情的重大政治任务。

2.充分彰显共青团作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勇于发挥青春力量。把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充分体现到大局贡献度上,在防控疫情阻击战中扛重担、当先锋,让团旗团徽在防控一线飘扬闪光。

3.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团员要带头听从组织召唤,坚决服从分配的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亮身份树形象,在防控疫情战斗中展现先进性。团干部要在防控疫情战斗的前线接受考验、经受锻炼,当好“战斗员”“宣传员”“保障员”,带头高质量地落实组织交付的各项任务。团组织要聚焦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 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团支部整理整顿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 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 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5.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6.组织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

7.所属团员、团干部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及时更新录入信息;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体现;整理整顿工作状态为合格,并且未纳入重点整顿。

8.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组织或单位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优先考虑。

)自强奖学金

校团委用团费设立自强奖学金,每年度评定一次。每年度获奖人数为10人,每人奖励2000元。评选流程另见新青年素质网通知。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严实标准。团支部要在评选推报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优中选优。本次表彰时间为2019年自然年度,2019级本、研新生及新生团支部由于学习、工作未满一年,不参与本次表彰。

(二)坚持程序严格。要落实表彰先进请全体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拟申报集体和个人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各级团组织层层把关产生。

(三)评选程序

对于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个人荣誉,各团支部应在团员教育评议(开学前可以采用网上评议)的基础上民主推荐(工作程序见附件1)评议大会记录填入“智慧团建”中的“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和《团支部工作指导手册》会议记录;评议结果在《团支部工作指导手册》和“智慧团建”中填写,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推荐获得优秀个人者,获得“优秀”评议等次,推荐单位为校级、院级学生组织的团员,也应在所在班级团支部获得“优秀”评议等次),具体推荐指标分配名额见附表

(四)申报填写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上报材料之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所有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开学后提交各团支部、团组织及个人需要提交的各项材料如下。(见附件2-7)

2.优秀个人采取差额评选方式,根据拟推荐名额分配表,以团支部、团学组织为单位进行民主评选。要求推选人员参评年度各类课程无正考不及格,且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符合相应成绩排名范围的要求,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核拟推荐人员评选资格。如推荐人员经学院审核不满足条件、为无效推荐,将考虑相关推荐单位下一年度对应减少推荐名额。

3.申报表填写格式: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统一采用A4纸、小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

4.优秀团干部(团员)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字数严格控制在500字以内,打印稿双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确保学院团委及校团委盖章处与表格其他部分都在同一页面上。

5.“十佳”(院级)示范团支部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字数严格控制在1000字以内,打印稿双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确保学院团委及校团委盖章处与表格其他部分都在同一页面上,如无法实现,则将“主要事迹”栏内容另附页,同时可另外编写申报材料。

(五)申报表提交

1.个人电子表格(含在校级学生组织参评的同学)请以团支部和团学组织为单位于3月29(周天)下午17:30前将申报表及汇总表打包发送到相关老师邮箱(团支部——辅导员;学生组织——指导老师)。所有推荐表打印、盖章在开学后统一进行,其他申报表和纸质材料开学后提交。

(六)其他

1.校级示范团支部由各二级团组织在初评的院级示范团支部中,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向学校推荐校级示范团支部未评上的支部,认定为院级示范团支部。

2.“十佳”团支部书记候选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先进个人(集体)由学院团组织在初评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校级评审未评上的十佳团支部书记候选人,认定为优秀团干部;校级评审评上新冠肺炎先进个人候选人,认定为优秀团员

3.各类奖项评选中,同等条件下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可以优先考虑。

4.已经在校级社团获得个人评优资格的同学不得在学院重复申请。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