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学院2018、2019届毕业生:
为做好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续拨工作,请2018、2019届获得代偿资格的毕业生于2020年6月21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1、《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表》一份:
请所有2018、2019届代偿毕业生填报并将情况表原件(签字、按手印、盖鲜章)寄送至学院,如有工作地点变动,请附《工作变动情况说明》一份,并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2018届毕业生本次填报为第三年,2019届毕业生本次填报为第二年。
2、《西南交通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汇款账户确认书》一份:
汇款卡号为非工行、建行储蓄卡的,需重新提交《汇款确认书》,如卡号不变则略过此项。
填报要求:要求银行卡号为建行或工行普通储蓄卡,详细填写开户银行,签字按手印,并附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注意事项:
1.6月25日之前结清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指中行贷款学生),学校将统一申请利息回补;
2.6月25日之前结清助学贷款的生源地贷款毕业生(除中行贷款学生)需填写利息支付确认表,学校审核后也将统一申请利息回补;
3.邮寄注意事项:
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以学院收到材料的日期为准)
报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交运楼511办公室
收 件 人:郑康康 18782414708
请邮寄前联系郑老师,确认无误后再邮寄。
如有疑问,请咨询: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郑老师 028-66365986,18782414708(手机),1457471578(QQ)
请学生本人申请加入“毕业生学费和贷款代偿”QQ群(群号112133636)。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