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保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放款时效性和助学贷款管理的工作效率,及时完成缴费手续,满足防控疫情的需要,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文件要求,经与中国银行金牛支行协商,以及根据学生资助工作安排,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将采取线上形式办理。现将2020-2021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申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含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和研究生。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重复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满18岁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成绩合格;
6.银行、学校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申请必备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学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
3.经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4.如果借款人为未成年人(18岁以下),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四、申请流程
1.到附近的中国银行网点办理中国银行卡,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并下载中国银行APP。同学可告知网点工作人员此中行卡将用于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并向工作人员询问中行卡的账户号,以便贷款申请资料填报(已有中国银行卡无需再办卡,账户号可到银行打印流水账单,左上角即有账户号)。
2.打开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点击“贷款”。在新页面下拉后点击“国家助学贷款”,选择“中行手机银行用户”开始贷款申请流程。
3.输入登录密码并点击“登录”,然后选择就读高校。
4.填写申请资料。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家庭地址、监护人信息、院校信息、贷款信息等。具体填写项目和填写要求见注意事项。
5.上传影像资料(分类上传)。需上传影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非入学首年申请)或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借款人为未成年人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6.签署征信授权《个人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并提交贷款。
7.贷款进度查询。学生提交贷款申请后,将由中国银行进行贷款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信息银行将导出发给学校,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确认。
学生可在中国银行APP查询本人贷款进度情况,审核状态包括银行审批(已提交但银行尚未完成审核)、高校审批(银行已审核通过但高校尚未完成入学确认)和待签署合同(高校已完成入学确认,学生可到手机银行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8.贷款签约。国家助学贷款状态为“待签署合同”时,学生可登录手机银行完成贷款签约。在贷款签约过程中,需进行人脸识别。
注意事项:
1.申请学生需为全日制学生;
2. 现住房来源需为集体宿舍;
3.入学时间与现住址时间要一致;
4.户籍所在地与户籍相对应关系;
5. 申请贷款余额=每年贷款金额*贷款年数,贷款金额限定为本科8000元/年,研究生12000/年,系统中申请贷款余额为总贷款金额,例如:32000=8000元*4(2020级本科新生)或36000=12000*3(2020级研究生新生);
6. 学制填写正确,需是标准学制,非标准学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申请过程中的贷款期限为剩余在校年数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例如本科四年制大二学生,贷款期限即为3+15年;
8. 邮箱、专业、学号、必填;
9.身份证件是否要过期,身份证到期日需在3个月以上,临时身份证无效(身份证到期日为提交申请三个月内需持最新身份证去就近中国银行更新身份证件);
10.拍照上传影像资料时非新生请提供学生证图片,并且需要提供学生证首页和学院注册页照片,而新生只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新生和非新生都不能使用校园一卡通照片代替学生证和录取通知书;
1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的承诺内容及签字需要手写,填写表中内容需注意以下事项:
(1)正确填写证件到期日
(2)家庭人口及家庭情况下人数一一对应(例如:家庭人口填写3人,家庭情况处写明父母)
(3)个人年收入及家庭年收入
(4)个人承诺与学生本人签字处需完整手抄且不得涂改
(5)学号与之前填写内容需一致
12.选择所属学院时要核对学院名称,选择官方全称;
13.往年已申请过并审批通过的同学,今年不需要再重复申请。
五、贷款流程时间安排
为保证助学贷款放款的时效性,2020-2021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申请的工作安排与截止时间如下:
1.贷款申请开始日期:2020年11月20日
2.中国银行申请截止日期:2020年12月6日
3.银行放款截止时间:2021年3月20日
特别说明:我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标准统一为本科生8000元/年,研究生12000元/年。一次办理,逐年发放。若贷款尚不足以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学生,需要自行前往财务处缴纳高于贷款部分的金额,以免自己处于违规欠费状态。
有意申请贷款的同学请加入“交运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QQ群:554743353
如有疑问,请联系:
1.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谭春燕老师 028-66366367 犀浦校区综合楼263办公室
2.学院学生工作组:郑康康老师 028-66365986 犀浦校区交运楼511办公室
工作时间:8:30-12:00; 14:00—17:30
交运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