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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 09:26:19.0   阅读次数:

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13月组织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名额分配

学院可推荐22省级优秀毕业生54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含服务消过);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前6学期(建筑学专业为前8学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年级专业排名在30%以内;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曾获得校级(竢实扬华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明诚奖、优秀共青团员)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

7)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或综合奖学金。

2.“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省级优秀毕业生除具备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条件外,前6学期(建筑学专业为前8学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年级专业排名在15%以内,无不及格课程记录,且曾获得校级(竢实扬华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同时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2)民主评议:各班级联系辅导员、班导师,组织全体成员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四、注意事项

1)各班级只需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由院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前三年每年综测成绩均在前15%,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前30%以内,综测成绩以附件2(前三年成绩)为准;

五、材料提交

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1

2)班级拟推荐学生相应支撑材料纸质版;

3)民主评议现场照片纸质版;

4)《校级优秀毕业生学生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电子版。

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34日上午1230之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交运楼510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swzx666@126.com,邮件以班级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