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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成绩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8 09:04:05.0   阅读次数:

为规范我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20183月修订)》,结合我院实际,现开展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测评工作


一、 测评范围

测评学年就读于我院的各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 测评成绩

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是我院用于评估学生综合素质的量化指标体系,是我院各类奖学金评定和评优的重要依据和参考。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测评学年平均分和综合评议加分两部分组成(计算规则和加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三、 参评方式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20183月修订)》,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综合素质成绩测评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于914中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以上材料交至交运楼512B学生事务中心学生助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顺序排好,将所有材料在规定时间交至交运楼512B学生事务中心学生助理处(工作时间)。

2、学生提交的支撑材料需为2020-2021学年获得的,即获奖时间为2020年9月-2021年8月。

3、因学校星级寝室评定工作尚未结束,故学生只填写《申请表》内寝室号一栏,待学校公布评定名单后由学院统一填写寝室等级并加分。

4、每位学生请用订书机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定装在一起,避免遗失。

5、请同学们根据自己填写加分项的顺序,将纸质证明材料排序,以便工作人员核实加分项。

6、为避免纸张浪费,在保证字体清晰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缩放纸质证明材料。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工组权老师,电话66367023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学生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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