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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奖励2017届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及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6 21:41:59.0   阅读次数:

 

关于表彰奖励2017届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及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17届毕业生:

2017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11号)等文件精神,表彰和鼓励我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及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学校将对2017届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及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学校设立专项奖励金,对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及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毕业生予以表彰和奖励。表彰奖励的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评选范围、条件及奖励

1、参加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

3)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毕业生;

4)参加“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的毕业生;

5)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毕业生;

6)参加各级党委组织部选拔,作为党政后备干部人选到乡镇一级或其它基层单位锻炼培养的“选调生计划”的毕业生;

7)参加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毕业生。

2、自主创业毕业生:

在校期间自主创业并且已经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届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者。

3、应征入伍毕业生:

大学期间休学入伍或在校期间已获得入伍通知书,毕业后入伍参军的毕业生。(定向国防生已经在校享受相关学费代偿政策,不在奖励范围内。

4、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毕业生:

毕业后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毕业生。

二、申报流程及提交材料

申报流程

毕业生登录交大就业网个人后台,点击“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证明材料,经各培养单位初审汇总、招生就业处审核后,报经学校最终审核批准。

提交材料 

申请人提交材料:

1)网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提交参与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有学生本人姓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应征入伍的毕业生:提交已签订完成的入伍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2)申请后通过就业网网上打印《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度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及到国际组织任职实习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申请材料请于611日前交至各培养单位学生工作组。

三、评定办法

由学生自愿申请,申请时间为66-611日,各培养单位于614日前按照评定条件审核学生申请后汇总相关材料报送至招生就业处,616日前招生就业处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共同评议产生获奖名单,616日至20日在交大就业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形成表彰文件。凡逾期没有申报的毕业生,不再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备注

学校将在毕业典礼时向受表彰的2017届面向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毕业生的银行卡请不要注销,学校将在9月初核实受表彰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后发放表彰奖金,奖金金额依据上报情况而定。受表彰毕业生若在合同服务期限内违约离职,需退回所发放的证书和奖金。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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