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2016级、2017级研究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根据《西南交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2016—2020)》的相关要求,切实发挥研究生与大学生身份相同、年龄相近、专业相通的优势。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拟在全校研究生中坚持“以德为先、择优录用”的选聘原则,严格按照选聘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选聘条件
1、符合《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所规定的兼职辅导员任职条件。
2、系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具有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者辅导员助理的经历,或具有在学校机关助勤的经历者优先。
3、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学有余力,能够处理好攻读学位与兼职工作的关系,每周能保证24小时以上工作时间;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兼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任务。
5、专业不限(相关专业优先),已征得导师的同意,聘期至少1年。
6、须办理成都市大学生医保和大病补充医保。
二、 选聘人数
本次选聘兼职辅导员:2名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向应聘兼职辅导员的硕士2016级、2017级研究生需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于5月25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申请表(可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犀浦校区交运楼401办公室,并将电子申请表发至304674117@qq.com。
三、选聘方式
学院成立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小组,选任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并公示拟任人选,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担任兼职辅导员能有效锻炼提升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是全面提升自身综合能力,为将来快速进步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的良好平台。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