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研究生(2019级新生除外):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19号)》(附件6)(参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2019年8月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在2019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及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请各班级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审工作安排
个人荣誉称号包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按照《管理办法》,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见附件1),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见附件2)。
(2)民主评议。学生基层组织(班级、学生团体)民主提议、提名、推荐。民主评议后,班长(学生组织负责人)和评议小组组长应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导师审核学生申报获奖的支撑材料,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学术科研及论文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5)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各《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并报学生工作部。
1.优秀个人班级推荐(9月19日-9月26日)
(1)优秀毕业生推荐
依据《管理办法》中评选条件,须经班级民主推荐,各毕业班推荐候选人。推荐阶段均以“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申请。
(2)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
依据《管理办法》中评选条件,候选人须经班级民主推荐。
优秀个人的评选条件参照《管理办法》,其中,优秀研究生标兵除应具备《评选条例》里对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完成第一年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完成第二学年学习的硕士研究生要求在本专业内有一定成绩的学术成果;
②完成第一学年学习升入二年级的博士研究生,要求在本专业内有一定成绩的学术成果;其他年级要求在本专业内有较突出的学术成果。
2.参评学生提交纸质材料
填写相应奖项的书面表格(均为A4双面打印)、提供支撑材料。优秀毕业生只附研究生阶段的奖励及科研论文情况。其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22日之间所获奖励,发表文章及科研情况。请各班以为班为单位将材料于2019年9月26日(周四)上午11:30前交至犀浦校区交运楼4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641840008@qq.com。
3.其他事项
(1)各奖项推荐一定要在班级或学生团体民主评选产生,必须以班会选举形式,不得以QQ群投票等方式完成,产生之后需征求导师意见。
(2)研究生优秀个人不同奖项不可兼得,“定向”类研究生可参加优秀个人类奖项的评选。
(3)学院加强对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对在评奖评优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4)2019级研究生不参加本次各项评选。
(二)研究生先进集体的评定
2018-2019学年研究生集体荣誉的评选工作请参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开展。请2018级(硕士、博士)申请班级统一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见附件3),在导师代表推荐意见处邀请本学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请2018级(硕士、博士)各班将先进(优秀)班集体申请表、“研究生班级工作记录簿”中的相关记录,连同推荐班级的其他支撑材料(除《研究生班级工作记录薄》外,还可以包括相片、获奖证书等,文字材料要求黑白简装),于2019年9月26日(周四)上午11:30前交至犀浦校区交运楼4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641840008@qq.com。
注:请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优秀个人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做好本班各类优秀个人材料的汇总工作,并填写相应的《2018-2019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