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研究生(2020级新生除外):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0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请各学院按此通知要求,本着“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审工作安排
(一)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
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者读研期间应无挂科记录,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二)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按照《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
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0)》(附件3)、《 “XX级XX班”2019-2020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6),并准备相应支撑材料。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2.民主评议
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
(1)班级民主评议后,班长和评议小组组长应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2)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由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请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学生向学院提交材料
学生请于9月24日-10月9日之内完成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及导师审核。在10月9日11:30之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6及相应支撑材料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电子版(电子材料请打包为一个文件,邮件命名为“XX级XX班+个人评优材料”)发送至swjtujy_hy@foxmail.com,纸质版交至犀浦校区交运楼410办公室黄老师处。
(1)竢实扬华奖章申请者,请填写研究生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其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19年8月23日至2020年9月13日(即2019-2020学年)之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3)其他事项
①各奖项推荐须要在班级或学生团体民主评选产生,必须以班会选举形式,不得以QQ群投票等方式完成,产生之后需征求导师意见。
②研究生优秀个人不同奖项不可兼得,“定向”类研究生可参加优秀个人类奖项的评选。
③学院加强对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对在评奖评优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④2020级研究生不参加本次各项评选。
二、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
2019-2020学年研究生集体荣誉的评选工作请参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开展。按照《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1.班级提出申请
请2019级(硕士、博士)申请班级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见附件4),在导师代表推荐意见处邀请本学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请申请班级将《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附件4)、“研究生班级工作记录簿”中的相关记录,连同推荐班级的其他支撑材料(注:除《研究生班级工作记录薄》外,还可以包括相片、获奖证书等,文字材料要求黑白简装),
2.导师代表推荐意见
邀请本学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3.班级材料提交至学院
申请班级请于9月24日-10月9日之内完成《集体审批表》及导师代表推荐意见,连同推荐班级的其他支撑材料于2020年10月9日(周四)上午11:30前交至犀浦校区交运楼410办公室,电子版(电子材料请打包为一个文件,邮件命名为“XX级XX班+集体评优材料”)发送至swjtujy_hy@foxmail.com。
评优咨询:胡老师、黄老师 028-66366850。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学工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