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1届研究生毕业生:
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 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0年12月-2021年3月期间组织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学院按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优秀毕业生包括: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省级优秀毕业生”)、西南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级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读研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读研期间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读研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或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7.读研期间,积极参与研究生挂职锻炼服务半年及以上者,考核合格,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8.“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除具备上述条件之外,读研期间还应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至少一次,并且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二、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
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XXXX班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0)》(附件4,以下简称《材料清单》),项目类别请参照项目分类表(附件5)填写。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依据《管理办法》中评选条件,须经班级民主推荐,各毕业班推荐候选人。推荐阶段均以“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申请。
2.民主评议
各班级成立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负责组织班级全体成员开展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评议、推荐工作。
班级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班级民主评议后,班长和评议小组组长应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请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材料清单》及相关支撑材料,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所获荣誉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上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学生提交材料
学生请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4日之内完成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及导师审核。在2021年1月4日17:00之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及相应支撑材料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电子版(电子材料请打包为一个文件,邮件命名为“XX班+优秀毕业生材料”)发送至swjtujy_hy@foxmail.com,纸质版交至犀浦校区交运楼410办公室黄老师处。
(1)请填写研究生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其他事项
①各奖项推荐须要在班级或学生团体民主评选产生,必须以班会选举形式,不得以QQ群投票等方式完成,产生之后需征求导师意见。
②学院加强对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对在评奖评优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