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21号),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拟面向全校研究生选聘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备《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21号)(附件1)规定任职条件的我校研究生(含已录取为我校2021级的研究生),专业为工科、思政类、教育类、心理类;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能够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且原则上能够完整履职一个聘期(一学年);
4、曾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学有余力且征得导师同意,能够处理好攻读学位与兼职工作的关系;
6、办理成都市大学生医保和大病补充医保;
7、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8、招聘人数2人。
二、工作职责
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原则上参考专职辅导员,具体工作安排服从学院规定。
三、待遇与管理
详见《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21号)。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方式:凡有意向从事兼职辅导员且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请将个人简历、《西南交通大学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表需征得导师同意并亲笔签字)及所在学院出具的现实表现意见(加盖学院公章),于6月4日(周五)17:00前交至交运楼510办公室李清滢老师处,同时将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shiwuzhongxin@yeah.net,邮件以“学院-专业-姓名”命名。
2、初审通过者将参加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组织的竞聘答辩,答辩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面试合格者即预录取,聘满后,则不再接受简历。最终拟任人员名单将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提交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并备案。
3、兼职辅导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联系人:李老师(028-66366752)。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