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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关于开展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6 11:56:42.0   阅读次数:

2022届研究生毕业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19-202111期间组织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学院按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优秀毕业生包括: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省级优秀毕业生”)、西南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级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1. 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2. 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

3. 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读研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含服务消过),无不良记录;

4. 学习勤奋,学业优秀,读研期间未出现不合格课程的情况;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 读研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或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7. 读研期间,积极参与研究生挂职锻炼服务半年及以上考核合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8. “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除具备上述条件之外,读研期间应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至少一次,并且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926-109日)

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XXXX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附件4,以下简称《材料清单》),项目类别请参照项目分类表(附件5)填写。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

依据《管理办法》中评选条件,须经班级民主推荐,各毕业班推荐候选人。推荐阶段均以“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申请。

2.民主评议

各班级成立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负责组织班级全体成员开展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评议、推荐工作。

班级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班级民主评议后,班长和评议小组组长应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请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材料清单》及相关支撑材料,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所获荣誉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上签字确认;《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学生提交材料

学生请于2021926-2021109日之内完成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及导师审核。在202110912:00之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及相应支撑材料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电子版(电子材料请打包为一个文件,邮件命名为“XX+优秀毕业生材料”)发送至swjtujy_pjpy@163.com,纸质版交至犀浦校区交运楼511办公室陈老师处。

1)请填写研究生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其他事项

①各奖项推荐须要在班级或学生团体民主评选产生,必须以班会选举形式,不得以QQ群投票等方式完成,产生之后需征求导师意见。

②学院加强对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对在评奖评优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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