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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已完成第一轮岗位聘用公示的教职工签订西南交通大学岗位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5 11:32:13.0   阅读次数: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新一轮岗位聘用实施方案(2016-2018)》(西交校人〔2016110号)以及《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开展全校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二级单位已完成公示的教师、其他专技等人员签订岗位任务书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聘期岗位任务书》将作为二级单位考核教职工、兑现薪酬待遇的直接重要依据,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已公布的聘岗方案执行(方案请参看:http://rsc.swjtu.edu.cn/ShowNews-3827-0-1.shtml),本人签字后提交学院,岗位任务书经学院审核,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审签、岗位受聘人员签字后生效。

2.岗位任务书为学校与教职工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附件,内容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地位和作用。

3.岗位任务书中岗位聘期为:201611日—20181231日;201611日之后报到的新进人员,聘期从报到之后,转正定级之日起算;201611-201812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岗位聘期截止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日;学校批准延迟退休的人员,若批准延迟退休的结束时间,位于201611-20181231日期间,岗位聘期截止到批准延迟退休结束时间的最后一日。

4.在201611日后岗位发生变化的,岗位任务书应根据岗位变化分阶段填写不同岗位任务书

5.尚未开展聘岗的二级单位与教职工(含中层干部、助理、科职管理人员),待完成聘岗公示后,根据对应的管理岗位确定岗位任务,按本通知要求签订岗位任务书。

二、时间及提交要求

岗位任务书一式三份,学校、二级单位、岗位受聘人员各执一份。请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于20175月10日前将本人签字一式三份的《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聘期岗位任务书》交至学院01108办公室,学院将汇总并报人事处备案。

请附件下载最新版《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聘期岗位任务书》。(因学校修订了最新版的任务书,请按照新版本提交岗位任务书,已提交电子版岗位任务书的老师请联系学院人事秘书更新版本后签字)

 //《岗位任务书》(新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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