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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启动二○一八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一)

发布时间:2018-12-17 18:12:07.0   阅读次数:

全体教职工:

《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人[2018]45号)文件(以下简称[2018]45号文件)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并正式颁布实施。按照工作安排,现将学校2018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对象

(一)申请同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符合[2018]45号文件相应条款要求的,申请参加同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者。

(二)申请跨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

因岗位变动或从校外调入,符合[2018]45号文件相应条款要求的,申请参加跨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者。

(三)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符合[2018]45号文件和《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7〕1号)文件要求的全校在岗专职辅导员、党务秘书、书记、副书记、机关党群部门工作人员及招生就业处从事就业指导的工作人员。

(四)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符合[2018]45号文件和《西南交通大学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7〕2号)文件要求的全校在岗教育职员(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

(五)2018年8月31日以前已达到实际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本次申请范围。

二、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学校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须认真对照[2018]45号文件中“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表现,学历、资历与经历条件,基本业务条件,学术业绩条件”要求,以及《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三、评审程序及相关工作要求

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主要包括个人申请、各二级单位审核公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与复核、基层组评审、代表作外审、学科分委会评审、校级委员会评审、公示等环节。

(一)个人申请

1.时 间:2018年12月17日—12月25日

2.相关要求:

(1)当申请人在申请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需首先选择按照“条件性评审”、“程序性评审”或“快速通道”申报。

(2)申请人申请同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两年评审未通过者,须暂停一年方可再次申报。从本年度申报时,开始计算申报次数。

(3)入选各类人才计划、需提交校评委评审的,相关申请事项另行通知。

(二)申请人所在部门受理申报材料、审核、公示

1.时   间:2018年12月17日—2019年1月2日

2.相关要求:

(1)受理材料: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受理申报材料。

(2)审核材料: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是否满足申请条件要求进行初审。

(3)公示: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安排固定地点展示纸质材料两种方式,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交运楼204办公室),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二级单位向职改办报送本单位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拟评名册》。

(5)二级单位按[2018]45号文件要求向职改办报送基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成员名单。

(6)教学科研单位需指定本学科领域专著的奖项类别3-5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重要学术会议2-3个,经学院教授委员会通过后报科研院、文科处、人事处同时备案(12月25日前)。

(7)各二级单位要本着对申请人负责、对本单位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与复核

1.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9年1月2日

2.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院、文科处、战略与学科处、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等部门,分别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表现、学历资历与经历条件、基本业务条件、学术业绩条件中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和复核。

(四)职改办组织综合复核

1.时间:2019年1月3日—1月9日

(1)各二级单位将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材料报送职改办,由职改办进行综合复核,同时各部门受理复议申请。

(2)对于程序性评审申报者的学术业绩是否满足要求,视情况由职改办报主管校领导决定是否启动“学术业绩明显高于”和“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校内专家把关工作。

(五)基层组评审

1.时间:2019年1月10日-1月18日

2.基层组评审及相关要求

(1)各基层组召开评审会议,对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经历和教学、学术业绩条件等进行会议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初级职务通过人选与中级及以上职务推荐人选。

(2)基层组向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

(六)代表性成果外审

1.时间:2019年1月19日—3月15日左右

 2.送外审及其相关要求

(1)基层组将申报晋升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程序性评审”教师(含正高级、副高级)的外审材料(《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性成果专家评价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本)统一报送职改办,由职改办组织安排外审。

(2)除(1)中表述的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的代表性成果,由申请人所在基层组负责组织,将申请人的《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性成果专家评价表》送请3名同行校外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结果统一报送职改办。

(3)申请人在说明理由的前提下,可以对同行专家提出回避请求,但请求回避的同行专家一般不得超过2名。

(4)申请人的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费用,需由个人承担。由基层组负责组织外审的,申请人将费用交由基层组,由基层组进行支付;由职改办负责组织外审的,申请人将费用交由职改办,由职改办支付给评审机构,具体金额另行通知。

(七)学科分委会评审

1.时间:预计在2019年3月下旬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学科分委会评审及相关要求

(1)学科分委会制定评审方案并报送职改办备案。

(2)各学科分委会对通过外审的申请人进行会议评议,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标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中级职务通过人选、副高级职务的预通过人选和正高级职务的推荐人选。

(3)学科分委会向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

(八)校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1.时间:预计在2019年4月上旬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校级评审及相关要求

(1)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各学科分委会评议通过的正高级职务推荐人选和副高级职务预通过人选进行会议评议,产生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结果。

(2)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各类直通校评委的人才计划评审人选和申请“快速通道”的评审人选进行评审。

(九)公示

职改办对通过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签批程序后正式通过。

四、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须真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准时提交。具体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含个人基本信息、本人总结、政治思想与师德师风综合表现、任现职以来的基本业务条件和学术业绩条件、所在单位全面审查意见等内容)一式三份。

2.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性成果专家评价表》(代表性成果外审人员填写),同时还需准备3项代表性成果,制作为PDF文档,合为压缩包,标题要求:“二级单位-申报程序类别(条件性评审/程序性评审)-拟评职务-姓名”。

3.《承诺书》

4. 各类支撑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申请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中有国家相关考试要求的,如财会、卫生系列等,须提供通过考试的相应证明材料)

5.《拟评名册》

注:相关表格模板请从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并填写(暂不装订);各类支撑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暂不装订),并在首页附上注明页面的详细目录(1份)。(非支撑材料请不要装订成册)

提交材料要求:请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5日17:00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交至学院204办公室,电子材料以“个人姓名+申报职称”命名后发送至swjtujyrs@126.com.(其中涉及到各部门审核签字的材料,请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1月2日前提交学院)

五、诚信及纪律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申请人和所有相关工作人员,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所在单位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做好工作。

1.申请人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所有相关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材料不属实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评审结果。

2.申请人与评审各相关环节专家、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文件中对评审纪律的相关要求执行。

3.对所有申请人员相关材料的审核,须落实具体审核工作责任人,由责任人签字,注明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人所有个人申请信息务必真实,若发现有造假或隐瞒信息等行为,将取消其本年度申请资格并计入个人档案;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暂停其一段时间的职称晋升申请资格或进行其它处理。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一)业绩起算时间

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业务条件、学术业绩条件以及学历、资历与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8月31日

(二)关于学历认定

学历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时间为准,对当年参加博士答辩,取得答辩决议书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取得答辩决议书之日起,一年之内未获博士学位者,取消已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论文期刊分级目录说明

1.工学、理学、生命、医学、经管类(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建筑与设计类(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美术、设计学)、图书情报、卫生系列适用《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17年修订)》。

2.其他人文社科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哲学、公共管理、法学、政治学、音乐与舞蹈学、体育学)、出版编辑适用《西南交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分级目录(2018年)》。

3.考虑到[2018]45号文件和《西南交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分级目录(2018年)》是在本年度新修订完成,本着实事求是和政策衔接的原则,对《西南交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分级目录(2018年)》范围内的相应学科,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给予设置过渡期,即:若期刊论文采用2014版目录分级的,则对应评审条件按照《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人[2016]82号)文件要求执行。

 

相关评审文件请查阅OA系统或请联系学院咨询。 

学院联系人:赵丽莉 66366932

学校联系人:石剑虹   杨芙容

联系电话:66366234 66366208


 

西南交通大学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