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川人社发〔2016〕43 号)规定,经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研究,省政府同意,启动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带头人”)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在职专家中推荐评定,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后备人选”)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在职的中青年专家中推荐评定。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申报条件,详见《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栏查询。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50 号)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 号)精神,加强人才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第十三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将单列选拔名额,向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工作和长期服务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
本次推荐工作的基层范围包括:在甘孜、阿坝、凉山州区域内的单位;国家、省上明确的全省艰苦边远地区、“四大片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含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待遇县)的县(市、区)所属单位,全省乡镇所属单位;全省非公经济组织、村(社区)组织、社会组织。行政区域的划分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印发之日为准。
本次推荐工作的基层类别分为“基层工作”和“服务基层”两类:“基层工作”指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且人事劳动关系隶属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指人事劳动关系在非基层单位,但从2013 年起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印发之日期间,服务基层一线的时间累计3 年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报送材料
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所有推荐材料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一)网上申报报送要求
1.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2月7日前单独联系学院(生成登录账号和密码), 申 报 人 按 要 求 登 录 四 川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网 站(http://www.sc.hrss.gov.cn/),进入“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系统” 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前请认真阅读《申报推荐系统使用指南》,申报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电子材料提交成功后,不能更改。
2.国防科工等敏感领域人才的申报,不通过网上提交,可下载表格填写后将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按程序单独报送。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网上申报完成后,《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须从申报推荐系统打印,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报送材料除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均须打印且为签名盖章原件,其中,《推荐表》中“个人诚信承诺” 一栏须推荐人选本人签字确认。
需要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推荐表》一式2 份,A4 型纸双面打印。《推荐表》封面 1 份,A4 型纸打印。
2、有关附件材料1 份(装订成册),A4 型纸复印。
(1)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
(2)推荐人选成果获奖(限国家、省部级奖励)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取得的人才称号(限国家、省部级称号)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带头人推荐人选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各推荐人于2020年2月25日17: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交运楼204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一)“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系统”登录方式、使用指南及有关注意事项,《推荐表》、《学科、专业目录》等材料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栏查询。
(二)推荐人选在参评期间,出现党风廉政或违纪违法问题、调离四川等情况,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掌握。
学院联系人:赵丽莉 66366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