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学校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对象
(一)申请同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符合《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人〔2018〕45号)文件(以下简称〔2018〕45号文件)相应条款要求的,申请参加同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者。
(二)申请跨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
因岗位变动或从校外调入,符合〔2018〕45号文件相应条款要求的,申请参加跨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者。
(三)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符合〔2018〕45号文件和《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7〕1号)文件要求的全校在岗专职辅导员、党务秘书、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机关党群部门工作人员及招生就业处从事就业指导的工作人员。
(四)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符合〔2018〕45号文件和《西南交通大学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7〕2号)文件要求的全校在岗教育职员(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
(五)2020年8月31日以前已达到实际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本次申请范围。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申请参加学校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须认真对照〔2018〕45号文件中“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表现,学历、资历与经历条件,基本业务条件,学术业绩条件”要求,以及《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7〕1)、《西南交通大学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7〕2号)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说明
(1)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业务条件、学历、资历与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8月31日。
(2)学术业绩计算截止时间: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计算截止时间: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工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所推迟,因此,其计算截止时间以2020年度立项通知时间为准。
②其它所有学术业绩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三、评审程序及相关工作安排
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请
1.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
2.相关要求:
(1)申请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拟评名册》、《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信息简表》、《承诺书》,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还须准备代表性成果3项(电子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提交论文检索报告)。
(2)申请人在申请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评审通道(“条件性评审”“程序性评审”“快速通道”“直通校评委”,四选一)。
(3)对于“申请人申请同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两年评审未通过者,原则上须暂停一年方可再次申报”受限的,若在2019年8月31日后有新增的具有显示度的代表性成果可继续申报。
(4)其他说明:
①截止2020年8月31日,学术业绩条件已达到申报条件要求的,直接提交相关材料至二级单位。
②若需等待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通知才能达到申报条件要求的,可先提交其他申报材料至二级单位进行审核。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受理申报材料、审核、公示
1.时间:2020年9月21日—2020年10月16日
2.相关要求:
(1)受理材料: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受理申报材料。
(2)审核材料:二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是否满足申请条件要求进行初审,尤其要重点审核申请人在师德师风以及思想政治方面的表现。
(3)公示:材料公示地点:交运楼204室。
(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与复核
1.时间: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1月6日
2.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战略与学科处、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部门,分别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表现、学历资历与经历条件、基本业务条件、学术业绩条件中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和复核。
(四)综合复核
1.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20日各二级单位将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材料(《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申请表》《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信息简表》《承诺书》以及各类支撑材料)报送职改办,由职改办牵头组织进行综合复核。
(五)代表性成果外审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送外审及其相关要求:
(1)职改办统一送外审对象
①条件性评审晋升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
②“程序性评审”“快速通道评审”所有系列晋升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
(2)送审材料
《西南交通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评价及推荐意见表》)(电子版本)、《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性成果送审基本情况表》(电子版本)、代表性成果(电子版,含论文检索报告),由职改办组织安排外审。
(2)除(1)中表述的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外的代表性成果外,由申请人所在基层组负责组织,将申请人的代表性成果送3名同行校外专家(具有正高级职称)进行匿名评审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评价及推荐意见表》。评审结果统一报送职改办。
(3)申请人在说明理由的前提下,可以对同行专家提出回避请求,但请求回避的同行专家一般不得超过2名。
(4)申请人的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5)基层组向职改办报送《西南交通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评价及推荐意见表》原件及《代表性成果外审情况汇总表》(填写由基层组负责送审人员的汇总信息)。
(六)基层组评审
1.时间:约2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特别评审委员会评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成立特别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程序性评审”“快速通道”“直通校评委”的人员进行单独评审。
1.时间:约3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特别评审及相关要求:
(1)由职改办组织召开特别评审会议。对所有申报“程序性评审”“快速通道”“直通校评委”人员组织进行现场述职答辩。
(2)特别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会议评审,产生副高级职务的预通过人选和正高级职务的推荐人选,预通过人选和推荐人选直接进入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3)职改办负责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学科分委会评审
1.时间:约3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交通运输学部评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交通运输学部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所属二级学科申请人进行评审。
1.时间:约2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校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1.时间:约2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诉
1.申请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相关部门应受理和反馈。
2.对于评审过程中若出现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等情况,申请人可向学校职改办提出申诉,职改办负责调查并视具体情况提请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五、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真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准时提交,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9月18日17:00,纸质材料交至学院204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swjtujyrs@126.com
具体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含个人基本信息、本人总结、政治思想与师德师风综合表现、任现职以来的基本业务条件和学术业绩条件、所在单位全面审查意见等内容,分别由封面和附表1-9组成),每份附表单独双面打印,分别附上附表1(注意:请勿装订)。申请表一式三份。
2.《拟评名册》
3.《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信息简表》(务必填写符合文件要求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内容)。
4.《西南交通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评价及推荐意见表》(代表性成果外审人员填写,且务必填写符合文件要求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内容)。由职改办组织安排外审的老师,还需提交《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性成果送审基本情况表》,同时还需准备3项代表性成果(含论文检索报告),制作为PDF文档,合为压缩包,标题要求:“二级单位-申报程序类别(条件性评审/程序性评审/快速通道)-拟评职务-姓名”。(材料要求单独通知)
5.《承诺书》
6.各类支撑材料:(提交材料时无需装订,待学院确认全部材料后再行装订)
最终学历、学位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令复印件,主持或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发表期刊论文证明材料(含期刊封面、期刊目录页、论文首页、论文中明确了作者信息页面的复印件或其他明确作者信息的证明材料,并用红笔标出完整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信息、并注明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中有学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校人员等详细信息),其他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各类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并在首页附上注明详细页面的目录(1份)。
7.申请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中有国家相关考试要求的,如财会、卫生系列等,须提供通过考试的相应证明材料。
注:相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中“相关下载-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用表”下载并填写。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有关政策说明
1.根据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在职称(职务)评审中,不以SCI论文作为判断的直接依据”的精神,对于使用“ESI热点论文和高被引论文”申请“快速通道”评审的人员,只能选择“条件性评审”或“程序性评审”。
2.文件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学历资历、基本业务条件》中“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继续按“任现职期间或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执行。
3.文件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学历资历、基本业务条件》中教学为主型“平均每学年至少完整讲授2门课程”继续按“任现职期间或近5年来平均每学年至少完整讲授2门课程”执行。
4.文件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学历资历、基本业务条件》中教学科研型“平均每年为本科生独立开设课程至少32学时”继续按“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现职期间或近5年来平均每学年为本科生独立开设课程至少32学时;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现职期间或近3年来平均每学年为本科生独立开设课程至少32学时”执行。
5.文件附件4《专业技术职务学术业绩条件相关说明》中第2条继续按“对本申请条件中所要求的论文,只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独著,其所属单位必须是以“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单位的文章。如论文署名按字母顺序排序,第一作者认定按国际惯例执行。当一篇论文出现多个第一作者以及通讯作者时,该论文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按1/n篇计算(n为标注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总人数,其中本校学生作者、已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外校人员不计入)”执行。
6.对于理工类(含生命、医学),为鼓励学科交叉、鼓励教师发表高水平论文等,发表论文期刊进入中科院一区的直接认定为A++、二区的认定为A+、三区和四区的认定为A类论文。
7.教师系列科研为主型(应用文科类)科研业绩条件见附件。
(二)关于学历认定
学历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时间为准,对当年参加博士答辩,取得答辩决议书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取得答辩决议书之日起,一年之内未获博士学位者,取消已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论文期刊分级目录说明
1.工学、理学、生命、医学、经管类(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建筑与设计类(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美术、设计学)、图书情报、卫生系列适用《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17年修订)》。
2.其他人文社科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哲学、公共管理、法学、政治学、音乐与舞蹈学、体育学)、出版编辑适用《西南交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分级目录(2018年)》。
(四)诚信及纪律要求
1.申请人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所有填写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对于有造假、不属实等情况,取消其本年度申请资格并计入个人档案。
2.申请人与评审各相关环节专家、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文件中对评审纪律的相关要求执行。
3.对所有申请人员相关材料的审核,须落实具体审核工作责任人,由责任人签字,注明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如需科研为主型(基础及应用文科类)条件请单独联系咨询。
学院联系人:赵丽莉66366932
学校联系人:梁含笑6636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