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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2021年卓越交运“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7 10:54:29.0   阅读次数:

学院各系(部门、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和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奖办法(试行)》,开展卓越交运“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奖

评选卓越交运“教书育人”、卓越交运“科研育人”、卓越交运“管理与服务育人”先进集体奖项,评选数量共计不超过3个;

(二)先进个人奖及评选数量

1.评选卓越交运“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不超过3人;

2.评选卓越交运“科研育人”先进个人,不超过2人;

3.评选卓越交运“实践育人”、卓越交运“管理育人”先进个人、卓越交运“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共计不超过3人;

4.评选卓越交运“优秀辅导员”、卓越交运“优秀班导师”共计不超过5人。

以上奖项学院领导干部均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奖条件详见《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奖办法(试行)》(附件 1)。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5月17日-25日)

单位或个人申报。各系(部门、中心)或个人根据评奖办法和工作通知精神,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查(5月26日-31日)

1. 各工作小组组长牵头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 学院纪委对申报集体和人员的廉洁及纪律情况进行审查。

(三)评审阶段(6月1日-10日)

各工作小组评审。召开评审工作小组会议评审,提出各奖项拟推选人选,经评审工作小组组长批准后,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审定与表彰

各奖项候选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进行表彰。

四、评审规则

各单项工作组的评审采取材料评审的方式,由各单项工作小组组长主持初审的评审工作,根据申报材料情况,通过充分研讨和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初审结果和排序。

五、报送要求

(一)申报集体和个人填写申请表(附件2-1、附件2-2),并附详细事迹材料(WORD 版)和相关支撑材料(PDF版)。原则上,申报集体骨干成员人数不少于《评奖办法》中的最低人数,不超过 10 人。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525日下午17:00前,纸质材料交至学院204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swjtujyrs@126.com(邮件请以“XXXX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命名)。

(二)详细事迹材料须紧扣《评奖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育人事迹具体、典型、感人,各类(教学、学术等)成果有实物,工作机制、发展规划等有呈现,荣誉证书等支撑材料真实有效。

六、相关说明

(一)学院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和表彰,同一次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二)原则上,个人及集体获奖后再次申报同一奖项的,需隔次申报。

(三)存在政治思想问题、师德失范、违法违纪等问题的人员及所在集体,或出现安稳工作、保密工作、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等重大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及所在集体,不能申报。

(四)已获学校2019年“立德树人”表彰的集体、个人不再申请2021年学院的同类项目。

    特此通知。


学院联系电话:66366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