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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开展“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推动党支部高质量标准化建设”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7 11:20:35.0   阅读次数:

各教工、学生党支部: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结合每单周四下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求,决定在全院开展“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动党支部高质量标准化建设”主题党日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各基层党支部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深刻理解《条例》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2.各党支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到《条例》对党支部建设一一作出了规定,既赋了权,也明了责。各支部把学习《条例》与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全面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

3.各党支部要把握正确导向、紧紧围绕主题,拓展学习内容和活动形式,要结合支部实际,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知识竞赛和党课学习等活动方式深入学习《条例》。各支部要在13-15周期间开展一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动党支部高质量标准化建设”主题党日活动,各基层党支部参会党员人数不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时各基层党支部开展自查整改提升工作,对照《条例》要求,自查立改,不断增强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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