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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党校2021-0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10:16:35.0   阅读次数:

各党支部:

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是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现将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党校2021-0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正式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并经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职工和学生。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培养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素质较高、模范作用好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三、培训形式和时间

培训实行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堂教学要求为12学时,实践教学4学时。

培训时间为教学周第2至第5周,集中授课培训安排在313日、320日(课表详见附件1)。实践教学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自学互学可与学生时事政策教育、学生党团活动等环节相结合。结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实践教学环节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通过参加志愿服务等完成,第二阶段主要围绕迎接建党100周年,认真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围绕“不忘初心、不负韶华”、“青春的我、信仰的光”、“心有所信、方能行远”、“十四五”规划与大学生的使命担当等主题开展主题党课、理论研讨课、主题党日活动、社会实践等。两个阶段要在第5周前完成,每个班级最终提交1篇新闻(包含两个活动)和2张高质量的活动图片。每位同学提交1份手写心得。

四、自主学习资料

《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1024日通过)、《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自主学习不限时间,原则上要求在实践教学环节前完成,学习内容纳入结业考试内容。

五、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认真参加培训的各个环节,通过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理论知识水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严格要求自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员必须在名单所对应的班级(由班主任通知参培学员)上课,如果在其他班级上课将影响党课成绩认定。

3.学员要严格遵守党校培训纪律,认真参加党课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能在课堂上做与学习无关之事,否则将影响党课成绩。若请假超过两次及以上或无故缺课1次,或无故缺考,不予结业。

4.各教学班班主任负责指导、督促学员参加集中授课和社会实践、考勤工作以及日常管理。


联系人:黄老师 胡老师,联系电话:6636685966366850

附件:交运学院党校2021-0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表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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