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以及《2023 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的规定,为做好我校 2023 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青骨项目”)选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及要求
1.访问学者
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博士后
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二、选派条件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其中准聘制教师需至少来校工作满6个月。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合格,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还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条件,具体要求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发布的《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2023 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3.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留学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有效期,且应推荐能够按期派出的人员(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
(2)申请人应为本单位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3)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外语合格条件见附件1);
(4)优先推荐申报过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未入选人员;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工作满2年可再次申请。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 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不得申请(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4.申请人须与学校、所在二级单位共同签订出国(境)研修协议书,就相关研修事宜明确约定三方权利与义务。
三、推荐及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根据选派条件,结合教学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赴国外研修的目标任务和研修内容,向所在二级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个人申请材料:
(1)《西南交通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申请表》(附件2)
(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3)
(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初选名单一览表》(附件4)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科研成果清单
(9)外方合作者简历
(10)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其中第(4)至(10)项材料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相关要求准备。
请有申请意向的老师请于9月2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档发送至swjtujyjsfwb@163.com.
2.单位评议推荐。各二级单位限推荐1-2人。单位对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条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组织由3名(含)以上教授组成的专家组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对申请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应含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评价)。
3.学校遴选。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结合各单位推荐意见,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三方签订《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协议书》。我校限推荐9人。
4.网上申报。各二级单位组织经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于9月22日(周五)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网上自动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打印、签字后于9月22日(周五)前交至人事处。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5.评审和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选派办法组织材料审核工作,确定录取人员名单,于11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6.签约派出。被批准的教师按照有关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签约等手续后派出。
四、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务必详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规定,按要求提交材料,并保证完整、真实、准确。
2.申请人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请务必慎重考虑并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申报国别”“留学单位”一经确定不能更改。
学院联系电话:02866367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