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启动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26-07-17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2026年晋升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程序和申报条件等主要按照《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西交校人〔202510 号)、《西南交通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申报条件》(西交校人〔202511 号)、《西南交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申报条件(试行)》(西交校人〔20228 号)、《西南交通大学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申报条件》(西交校人〔202429 号)以及《西南交通大学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代表性成果认定指导原则(试行)》(西交校人〔202210 号)、《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工作办法》(西交校人〔202512 号)等文件执行。

二、申请范围和对象

严格落实“按岗评聘”要求,申报人须在申报时符合相应岗位要求并明确拟聘岗位的具体岗位任务。

1.申请同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符合文件要求的,按岗位分类别申请参加同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者。

2.申请跨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

因岗位变动或从校外调入,且符合文件要求的,申请参加跨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者。对专任教师申请转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的,须按程序经批准转聘至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后方可参评相应系列职务。

3.2026910日(含)以前已达到实际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三、学历、资历与业绩计算时间

本次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资历与业绩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910日(其中课时均按学年计算,并统计截止至 2025-2026学年第2学期结束)。

四、评聘程序及相关工作要求

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报

1.截止时间: 202699

2.相关要求:

1)实行线上申报的人员(专任教师、专职博士后、专职科研岗)登录西南交通大学职称评审申报系统(网址:https://ehr.swjtu.edu.cn/02,以下简称职称系统)填写提交参评信息、业绩数据及各类支撑证明材料。线上申报具体要求详见2026630日发布的《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预通知》,相关操作指南可在职称系统首页下载。

2)实行线下申报的人员(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填写《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拟评名册》《西南交通大学校外同行专家评议表》《代表性成果送审个人承诺书》等并装订各类支撑证明材料,向学院提交申请。

3)对于申报人申请同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两年评审未通过者,原则上须暂停一年方可再次申报”受限的,若在2025910日后有新增的具有显示度的代表性成果可继续申报。

(二)学院初审

1.时间:2026910日至925

2.相关要求:

1)学院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和师德师情况进行审查,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把审核关。

2)对线上申报人员通过职称系统完成业绩与申报资格审核流程,对线下申报人员按照往年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3)对需进行跨学科高水平论文认定的,相关论文应于本阶段截止时间前经本单位教授委员会初审通过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交至人力资源部。申请认定的论文内容应与本学科密切相关。

4)对于所有申报高教管理系列以及非教学科研单位申报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者,根据学校要求,学院须组织对其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通过人员方可进入基层组评审。民意测评应重点考察团队协作、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采用投票表决方式产生测评结果,同意票超过到会人员的2/3以上方为通过。

5)学院向人力资源部统一报送初审通过人员相关申报材料,其中以“绿色通道”方式申报的还需提交由校长或院士签字的提名推荐信。

(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与复核

1.审核时间:约4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相关要求:

1)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负责的内容分别对申报人业绩情况进行审核。

2)人力资源部牵头进行综合复核,并向学院集中反馈审核结果。

3)对于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由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提交申请或以申报人个人名义申请复核的,均不予受理。

(四)代表性成果外审

1.外审时间:约4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相关要求:

1)代表性成果外审与职能部门审核复核工作同步开展。

2)送审的成果须符合申报岗位任职条件的代表性成果要求且最终通过职能部门审核,应为代表申报人最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特别提示:送审时本人须签署承诺,若送审后发现成果不符的则送审结果本年度无效,产生的费用及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为确保评议标准统一,外审结果仅限送审当年有效。

4常规评审中申报各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系列中非教学科研一线岗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以及“破格评审”“特别评审”申报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送审。

5常规评审中申报教师系列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教学科研一线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学院负责组织。送审的校外同行专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具体送审要求按照《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工作办法》(西交校人〔202512号)执行,评审结果统一报人力资源部。

6)申报人的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五)学院进行申报材料公示

1.时间:约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相关要求:

学院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安排固定地点展示纸质材料两种方式,对通过审核的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基层组评审

1.时间:约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相关要求:

1)各基层组召开评审会议,并根据学校批复的推荐岗位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副高级及以上职务推荐人选。

2)各基层组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基层组向人力资源部报送评审结果。

(七)学科分委会(评审组)评审

1.时间:约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学科分委会(评审组)评审及相关要求:

1)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根据各类岗位申报情况和评审需要确定各学科分委会(评审组)设置方案。

2)学科分委会(评审组)制定评审方案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3)各学科分委会(评审组)对基层组评审通过人员,召开会议听取申报人述职、进行学术评议,并在不超过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内,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副高级职务的预通过人选和正高级职务的推荐人选。

4)学科分委会(评审组)组织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学科分委会(评审组)向人力资源部报送评审结果。

(八)学部评审组评审

1.时间:约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相关要求:

1)交通运输工程学部制定评审工作安排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交通运输工程学部对学科分委会(评审组)通过的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所属二级学科申报人员进行会议评审。

3)交通运输工程学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交通运输工程学部向人力资源部报送评审结果。

(九)特别评审组评审

1.时间:约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相关要求:

1)由学校组织召开特别评审会议,听取以绿色通道方式申报和基层组评审通过的“破格评审”“特别评审”申报人现场述职答辩。

2)特别评审组对申报人进行会议评审,并产生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直接进入校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校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1.时间:约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相关要求:

1)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学科分委会(评审组)、特别评审组、交通运输工程学部评审组通过的副高级职务预通过人选和正高级职务推荐人选进行会议评审,产生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最终通过人选。

2)人力资源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岗位聘任

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对最终评审通过的岗位拟聘人选进行聘任。

五、举报与申诉

学校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诉处理委员会,挂靠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对教职工在评聘工作中的举报和申诉问题进行受理、调查。

评审未通过人员可有1次申诉机会,申诉范围仅限于申报人认为受到性别、残疾、年龄等非学术性因素歧视,对评审结论产生影响;或认为在本人的评审过程中存在违反学校规章或程序的情形。一旦关于申诉事项的结论性决定已告知申报人,申报人就同一事项不得再次申诉。

六、申请材料要求

采用线上申报的人员(专任教师、专职博后等),在申报阶段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其他线下申报的人员(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和高教管理系列),需提交以下材料:

具体材料包括:

1.《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以交运-申报程序类别-拟评职务-姓名-评聘申报表命名)。

要求:纸质版本请大家双面打印5份封面+1份其余表格,附表1请所在党支部书记填写意见,并签字。附表2本人签字处请签好字。请用长尾夹夹好即可,请勿装订。

2.《拟评名册》(以“交运-申报程序类别-拟评职务-姓名-拟评名册”命名),纸质版请个人签字确认。

3.《西南交通大学校外同行专家评议表》电子版(以交运-申报程序类别-拟评职务-姓名-同行专家评议表命名)。

4.《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代表性成果送审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并准备3项代表性成果(含论文检索报告),分别制作为PDF文档,标好序号+成果名称(同“校外同行专家评议表”里序号一致),合为压缩包,标题要求:“交运-申报程序类别-拟评职务-姓名-代表性成果送审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5.《代表性成果送审个人承诺书》纸质版(个人签字)。

6.各类支撑材料:最终学历、学位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令复印件,主持或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发表期刊论文证明材料(含期刊封面、期刊目录页、论文首页、论文中明确作者信息的页面或其他明确作者信息的证明材料【请勿打印全文】,并用红笔标出完整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信息、第一署名单位、期刊出版日期、论文发表日期等详细信息、其他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各类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目录注明详细页面信息(1份)。

支撑材料其他要求:请大家按照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任职令等)、科研(论文、获奖、专利等)、本科教学成果、研究生教学成果、实验教学相关和其他等分类整理好,长尾夹夹好即可,后续会分别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审核,请勿装订。

请在填写表格时按照各类表格中红色字体举例内容的格式填写,如无相关内容请务必删除举例后再提交、打印。

提交时间:202699日前请将纸质材料交至学院404办公室,电子材料以交运-申报程序类别(常规评审/破格评审/特别评审)-拟评职务-姓名为邮件名打包发送至swjtujyjsfwb@163.com

七、有关政策微调及重要事项说明

(一)有关政策微调

为进一步畅通各类优秀人才晋升发展通道,经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对《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西交校人〔202510 号)中涉及特殊申报通道的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从今年开始执行,具体如下:

1.取消破格评审”“特别评审仅适用专任教师申报要求,允许达到相关岗位业绩要求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辅导员以及管理人员等优秀人才均可采用上述方式申报。

2.取消绿色通道对被提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和仅适用专任教师申报等要求,突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为评价导向。

(二)关于学历认定

学历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时间为准,对2026年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取得答辩决议书的截止时间为2026910日。取得答辩决议书之日起,一年之内未获相应学位者,取消已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科研项目认定

1.科研项目级别认定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分类分级体系(2025版)》(西交校人〔202513号)执行。

2.文件规定的其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须为省级及以上科研管理部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直接立项管理的纵向科研项目。

3.到账经费金额计算:所有纳入计算的科研项目须为任现职以来新增主持获批(横向项目按项目开始日期认定)的项目,对于任现职前已获批或已签订合同但经费在任现职后到账的均不予认定。

(四)教改项目认定

所有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须为按照文件规定的经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立项的项目(不含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五)论文认定

1.所有论文发表时间按照正式刊发时间计算(不含early accessonline发表),对于网络首发论文须按照纸质期刊出版时间计算,不以网络发表时间作为认定依据。

2.论文级别认定按照2022年以来学校发布及修订的《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执行,具体本学科期刊清单请咨询学院。

3.因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自2026年起不再更新与发布期刊分区表,为此对理工生医类跨学科高水平论文认定规则作相应调整:对2026年发表的论文,采用向前就近原则,按照2025年中科院一区(大类)的本学科版块A类期刊进行认定;对2026年前发表的论文,认定规则保持不变。

4.根据学校部分学科分委会设置优化方案,对个别一级学科期刊所在学科版块进行相应调整,并设置1年过渡期,具体情况如下:

1)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调整至生医材版块;

2)化学调整至理科版块。

过渡期内(2026年),若以上学科符合原学科版块论文认定规则的可申请按照原学科版块予以认定。

(六)权威、中央主流大报学术性文章认定

认定范围须为以第一作者在学校指定的报纸正式版面(不含广告)发表的学术文章,不包括新闻宣传报道。

(七)中央媒体主流网站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认定范围须为以第一作者在中央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中央新闻网站和重点理论网站(含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和应用程序,2025版共31家)上发表的与学校本职工作相关的理论阐述、文化传承、网络视听、知识科普等类型成果(文字成果字数不少于 1500字;音频视频成果时长不少于3分钟),不包括新闻宣传报道。

对以作者身份在上述媒体发表的新闻宣传报道(字数应不少于300字),可等同于省级及以上部门简报纳入计算。

(八)关于成果证明支撑材料

所有有效业绩成果须提供相关单位正式颁发的立项(入选、获奖等)证书,在最终资格审核结束前仅提供公示通知(或成绩册)的均不予认定。

(九)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制

对所有申报材料的审核,须落实具体审核工作责任人,其中纸质材料须由责任人签字及注明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资格审核中如发现审核不严或有严重失职行为,学校将依据文件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处理。对二级单位审核不严的,可在下达基层组指标时明确指标核减额或适当核减当年校拨绩效经费,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职能部处审核不严的,可适当核减其当年校拨绩效经费。

(十)诚信及纪律要求

1.严格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所有填写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对于有造假、不属实等情况,取消其本年度申请资格或评聘结果,且5年内不得申报,并计入个人档案。严重学术不端者,将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政纪处分并取消其参评资格或撤销其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评审专家在开展评审工作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履行评审职责、公平公正评审等事项作出承诺,若经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3.申报人与评审各相关环节专家、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文件中对评审纪律的相关要求执行。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另行发布通知。


联系人:龚迪

联系电话:028-66367059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教师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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