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实习队: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暑期实习工作质量,保障暑期实习教学稳定有序开展,现将我院2026年暑期实习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实习安全工作
各系、各实习队务必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将开展安全教育作为实习第一课。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防火、防溺水、防暑和预防雷电、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以及各类专业安全生产教育。各教学单位须深入排查实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人身、财产、消防等安全隐患,形成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关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安全。严禁组织学生到安全情况不明、安全条件动态变化的危险区域和地带从事实习、实训活动。学院将为外出实习师生统一购买保险。
学生集体实习由各教学单位选派有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开展实习活动,指导教师必须全过程指导实习,实习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开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如旅游、爬山、游泳等)。学生实习进行前签署《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1),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纪律,服从指导教师管理,不得擅自脱离实习队。学生确有原因需离开实习队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签署《实习临时离队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交由实习指导老师留存。学生因任何原因缺席时间达到实习总时长的1/3或缺席关键实习环节者不得取得实习成绩。
二、加强实习过程质量监控,规范实习报告,确保实习质量
(1)各类实习必须严格按照实习大纲开展实习工作,参加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勤或离队。
(2)实习过程中,学生必须撰写“实习日志”,“实习日志”以班为单位在实习前统一领取后发放给班级同学;
(3)学生必须撰写“暑期实习报告”(模板见附件3),并及时提交给实习带队教师。
(4)实习带队教师需在实习队解散前收齐学生实习日志及报告,及时批阅,并在实习结束1周内完成学生实习成绩提交,实习成绩按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或百分制进行评定。
(5)学院将成立实践教学检查组,对本学院暑期实习进行全面普查和重点抽查。实习结束后,学院将按照《实践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4)对每个实习队进行质量评价。
(6)实习开始后,实习指导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实习计划(内容、时间、地点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经教学负责人同意方可实施。实习结束后,实习带队教师应尽快收集并整理全部材料,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实习归档材料包括:实习队工作计划、实习队工作总结、实习现场照片、经费使用清单、学生实习日志及报告等,有意愿参评校级优秀实习队的队伍需同时提交实习相关成果材料。
(7)各实习队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妥善使用实习经费,实习指导教师应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实习经费报销工作。
三、 实习替代相关规定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生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学生因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校队集训等因素不能参加实习的,由本人申请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核认定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支持毕业要求达成的,可办理实习替代,并报教务处备案。其成绩由指导教师或项目领队评定。” 学院将按照上述规定,组织对学生提交的实习替代申请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可进行实习替代。学科竞赛目录见附件5。
申请实习替代的学生请注意:
1、申请实习替代的学生需填写《实习替代审批表(附件6)》(该表一式三份),并由竞赛带队教师、竞赛带队教师所在学院或竞赛主办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实习指导教师审核同意签字确认后,纸质版提交至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交运楼401);
2、申请实习替代的学生需同时提交支撑材料,包括且不限于竞赛集训队入选证明、竞赛等级证明、竞赛或集训计划等,其中竞赛集训计划需明确时间地点以备学院检查。
申请同学需将《实习替代审批表》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起提交至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交运楼401#),同时将全套申请材料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实习替代申请+学号+姓名+专业+拟替代实习名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第十七周周五)12:00。
特别提醒,实习替代审批表在学院审核通过之前学生必须按实习队要求参加实习活动(含实习动员会等),学生未参加实习活动造成实习不合格,后果自负。
3、通过实习替代申请学院审核的学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学科竞赛期间,在竞赛老师指导下严格按照学院要求填写实习日志并由竞赛老师签字,同时结合学科竞赛工作,完成实习报告(附件3),报告由科创活动指导教师评分并签字确认。
(2)在学科竞赛结束后,学生需及时将实习报告、实习日志,连同至少3张有学生本人参与的学科竞赛活动照片整理成电子档发送给实习带队教师,并在下学期返校一周内将上述纸质材料和获批的实习替代审批表提交给实习带队教师进行评分和资料存档。若无法按照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则按实习不合格处理。
四、校外实习相关规定
为适应社会、学校共同办学的需要,学院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允许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申请单独外出到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生产实习。具体规定如下:
1、学生所申请单独外出实习企业,原则上必须为所在专业对口企事业单位,原则上应选择设备技术先进、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事业单位;学生所申请实习岗位及实习内容,必须符合本专业实习大纲要求;学生在企业实习时间至少3周以上。具体要求请查看专业单独实习要求(附件7)。
2、学生必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实习单位简介,内容包括单位性质、业务类型、组织架构、员工规模、主要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必须原件,复印件无效);
(2)企业出具的“同意接收学生实习的接收函(有企业负责人或者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必须原件,复印件无效)”;
(3)学生在企业实习岗位及具体日程安排,内容中需明确企业导师姓名、职务(职称)及联系方式,实习安排要求细化到每一天,有企业负责人或者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必须原件,复印件无效);
(4)填写“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单独外出实习申请表”(见附件8),学生、家长、辅导员签字,一式三份;
(5)自行打印“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告知书”(见附件9,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实习企业签字盖章。
以上申请纸质材料齐全后一起提交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交运楼401#),同时将全套申请材料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单独实习申请+学号+姓名+专业+拟替代实习名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第十七周周一)12:00。
3、对于获批单独外出实习的同学,必须在暑期结束前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1)本专业生产实习计划中如包含校内实习内容,如软件实习等,学生需完成校内实习内容后方能离队单独实习。
(2)实习开始前,将“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校外暑期实习企业评价表”(见附10)提交校外企业,完成实习后由企业导师或相关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必须原件,复印件无效)。
(3)实习过程中,学生必须完成“实习日志”,记录实习的全过程,实习日志需由企业导师批阅签字。
(4)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按照专业实习队要求,完成“暑期实习报告”(模板见附件3)。
(5)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尽快将上述“实习日志”、“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校外暑期实习企业评价表”和“暑期实习报告”,以及至少3张有学生本人参与的现场实习照片整理成电子档发送给实习带队教师,并在下学期返校一周内,将上述纸质材料和审批过的《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单独外出实习申请表》提交实习带队教师存档。实习带队教师根据学生提交的实习材料进行实习成绩评定,未按要求提交相关存档材料的学生实习按“不及格”处理。
学生申请校外单独生产实习流程如图所示: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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