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发布日期:2022-05-15 浏览次数:

交运学院各年级学生:

根据四川省《关于推报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参评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志愿四川”平台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三、学生申请阶段(518中午12:00

材料提交形式:

(1)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至交运楼512A;

(2)电子版材料:所有材料打包并将文件统一命名为“全国自强奖学金-学院-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jyxypjpy@foxmail.com。

(3)上报材料:《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见附件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个人事迹说明材料(2000字左右)、相关媒体报道截图及事迹佐证材料。

工作安排

评选工作分全国、省级、校级三个层面实施。

(一)校级推荐阶段

学院择优向校团委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校团委根据学院推荐情况并结合“2021年度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暨自强奖学金”评选结果,择优向上级团组织推荐。

(二)省级推荐阶段

团省委将对各市(州)、高校团委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按照团中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省级推选人员将通过“四川学联”公众号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推报全国组委会。

(三)全国评审阶段(7月)

全国组委会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最终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将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2年5月15日

附件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x

附件2: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