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推动铁路科技创新,鼓励和调动铁路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宣传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做好铁路推荐国家级科技奖项的储备工作,国家铁路局发布了《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管理办法》(国铁科法〔2017〕43号,以下简称《办法》)。确定每年评选优秀科技成果入选国家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对通过审定的科技成果颁发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入库证书,科技成果库是国家铁路局推荐国家级奖项的储备库,从中遴选项目推荐相应的国家级奖。科技成果库中项目所涉及的单位及个人将在推荐各类创新团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等奖项时作为重点推荐对象。
现将2018年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入库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本次征集的成果包括铁路科技项目、铁路专利、铁路技术标准和铁路科技论文四类,成果须满足《办法》要求的条件,还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铁路科技项目:已经完成研制、开发,并整体实际应用达1年,应用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5月31日。
铁路专利:在国内申报并已经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授权日期须在2018年5月31日之前。
铁路技术标准:标准实施时间1年以上,实施应用计算截至2018年5月31日。
铁路科技论文:论文发表时间2年以内(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和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利,将直接纳入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不占用年度入库指标;已获得省部级奖励(含铁道学会)并申报入库的成果,在评审中优先考虑。
二、推荐程序、时间
1.请院内拟申报2018年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入库工作的科研团队,通过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下载科技创新成果的推荐书电子版,各重大成果需要填写相应的推荐书,请访问以下链接:
http://www.nra.gov.cn/jgzf/kjfz/kycggl/201707/t20170718_41789.shtml
请各位老师将成果推荐书电子版和“2018年度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1),于4月12日前发至邮箱43296809@qq.com,学院汇总后将择优推荐至学校。
2.学校根据学院的推荐情况通过“国家铁路局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管理系统”(网址:https://cg.nra.gov.cn)进行填报和推荐。。
3.学校确定推荐成果后,被推荐人将纸质推荐书原件、副本各1份,申报书及附件一并装订,不要封皮,于4月18日中午12点前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207成果管理科。
联系人及电话:王青亚 028-66366275
科研院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