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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4 22:27:01.0   阅读次数:

学院各团支部:

为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根据《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20194月份至2021年底,按照一年整顿打基础、两年达标见成效、三年规范上台阶的要求,通过整理整顿、对标定级、规范提升三个阶段,推进全团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按照校团委统一部署,20194月至12月期间,我院集中开展整理整顿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

现就2020年团支部“对标定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支部班子好、团员管理好、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5个方面,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基本建立起适应团员流动性的基层组织体系。对照“五个好”标准,鼓励探索开展基层团组织星级创建评定工作。

二、开展对象

全院本研成立6个月以上的团支部。

三、定级标准

各支部对照《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1)开展评星定级工作。总分值为100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5星级(≥90分),4星级(8089分),3星级(7079分),2星级(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

(一)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二)3星及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三)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四、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开展自评。各团支部在111318:00前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并将《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1)纸质版交至交运楼401处。其中需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附件1)。同时需在“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板块完成自评定级。其中,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注: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自评”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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