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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启动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6 11:23:18.0   阅读次数:

全院教职工: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现将我校二〇一九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对象

(一)申请同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符合《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人〔2018〕45号)文件(以下简称〔2018〕45号文件)相应条款要求的,申请参加同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者。

(二)申请跨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因岗位变动或从校外调入,符合〔2018〕45号文件相应条款要求的,申请参加跨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者。

(三)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符合〔2018〕45号文件和《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7〕1号)文件要求的全校在岗专职辅导员、党务秘书、书记、副书记、机关党群部门工作人员及招生就业处从事就业指导的工作人员。

(四)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符合〔2018〕45号文件和《西南交通大学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7〕2号)文件要求的全校在岗教育职员(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

(五)2019年8月31日以前已达到实际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本次申请范围。

二、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学校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须认真对照〔2018〕45号文件中“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表现,学历、资历与经历条件,基本业务条件,学术业绩条件”要求,以及《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7〕1号)、《西南交通大学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7〕2号)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三、评审程序及相关工作安排

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主要包括个人申请、各二级单位审核公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与复核、基层组评审、代表作外审、学科分委会评审、校级委员会评审、公示等环节。

(一)个人申请

1.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17:00,请将申报材料交至学院204办公室,电子档发至swjtujyrs@126.com.

2.相关要求:

(1)申请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拟评名册》、《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信息简表》、

《承诺书》,以上材料用档案袋装袋,申请表等材料无需装订,。

(2)当申请人在申请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需首先选择按照“条件性评审”、“程序性评审”、“快速通道”或“直通校评委”申报。

(3)申请人申请同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两年评审未通过者,须暂停一年方可再次申报。从2018年度开始计算申报次数。

(二)学院受理申报材料、审核、公示

1.时间: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12日

2.相关要求:

(1)受理材料:由学院受理申报材料。

(2)审核材料:学院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是否满足申请条件要求进行初审,同时,重点审核申请人在师德师风以及思想政治方面的表现,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把职称评审审核关。

(3)公示: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安排固定地点展示纸质材料两种方式,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9月4日-9月10日,公示地点:学院204办公室。)

(4)对申报类别中涉及“本学科领域专著的奖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重要学术会议”条件的,需在申报时提交单独的情况说明。

(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与复核

1.时间: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27日

2.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院、文科处、战略与学科处、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等部门,分别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综合表现、学历资历与经历条件、基本业务条件、学术业绩条件中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和复核。

(四)职改办组织综合复核

1.时间:2019年9月30日—10月11日

(1)各二级单位将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信息简表》、《承诺书》以及各类支撑材料)报送职改办,由职改办进行综合复核,同时各部门受理复议申请。

(2)对于程序性评审申报者的学术业绩是否满足要求,视情况由职改办报主管校领导决定是否启动“学术业绩明显高于”和“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校内专家把关工作。

(五)基层组评审

1.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25日

2.基层组评审及相关要求

(1)各基层组制定评审方案并报送职改办备案。

(2)各基层组召开评审会议,对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经历和教学、学术业绩条件等进行会议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初级职务通过人选与中级及以上职务推荐人选。

(3)基层组向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

(六)代表性成果外审

1.时间:2019年10月中下旬—11月中旬

2.送外审及其相关要求

(1)基层组将申报晋升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程序性评审”教师(含正高级、副高级)的外审材料《西南交通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评价及推荐意见表》)(电子版本)、《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送审基本情况表》(电子版本)统一报送职改办,由职改办组织安排外审。

(2)除(1)中表述的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的代表性成果,由申请人所在基层组负责组织,将申请人的《西南交通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评价及推荐意见表》送请3名同行校外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结果统一报送职改办。

(3)申请人在说明理由的前提下,可以对同行专家提出回避请求,但请求回避的同行专家一般不得超过2名。

(4)申请人的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费用,需由个人承担。由基层组负责组织外审的,申请人将费用交由基层组,由基层组进行支付;由职改办负责组织外审的,申请人将费用交由职改办,由职改办支付给评审机构。

(5)代表作外审结论有效期为两年。即:自上一次参加专业职务晋升时,代表性成果外审获得通过的,在第二年继续参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时,可继续使用上一次的外审结果,也可申请重新送审,对于再次申请送审的,以两次评审结果中较好的结果进行认定。

(6)基层组向职改办报送《西南交通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评价及推荐意见表》原件及《代表作外审情况汇总表》(填写由基层组负责送审人员的汇总信息)。

(七)学科分委会评审

1.时间:2019年11月18日—11月29日。2.学科分委会评审及相关要求

(1)学科分委会制定评审方案并报送职改办备案。

(2)各学科分委会对通过外审的申请人进行会议评议,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标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中级职务通过人选、副高级职务的预通过人选和正高级职务的推荐人选。

(3)学科分委会向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

(八)校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1.时间:2019年12月2日—12月15日。

2.校级评审及相关要求

(1)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各学科分委会评议通过的正高级职务推荐人选和副高级职务预通过人选进行会议评议,产生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结果。

(2)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各类直通校评委的人才计划评审人选和申请“快速通道”的评审人选进行评审。(九)公示职改办对通过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签批程序后正式通过。

四、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申请人须真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准时提交。具体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含个人基本信息、本人总结、政治思想与师德师风综合表现、任现职以来的基本业务条件和学术业绩条件、所在单位全面审查意见等内容,分别由封面和附表1-9组成),每份附表单独双面打印,分别附上附表1并送各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汇总成册(注意:订书钉装订即可)。申请表一式三份(人事档案留存两份,人事处留存一份)。

2.《拟评名册》。

3.《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信息简表》(务必填写符合文件要求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内容,学院于9月27日之前提交职改办综合复核,提交学院材料要求将具体通知申报人)。

4.《西南交通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评价及推荐意见表》(代表性成果外审人员填写,且务必填写符合文件要求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内容)。由职改办组织安排外审的老师,还需提交《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送审基本情况表》,同时还需准备3项代表性成果,制作为PDF文档,合为压缩包,标题要求:“二级单位-申报程序类别(条件性评审/程序性评审)-拟评职务-姓名”,由基层组汇总后于10月28日前统一发送职改办。

5.《承诺书》。

6.各类支撑材料:最终学历、学位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令复印件,主持或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发表期刊论文证明材料(含期刊封面、期刊目录页、论文首页、论文中明确了作者信息页面的复印件或其他明确作者信息的证明材料,并用红笔标出完整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信息、并注明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中有学生、正高级职称、外校人员等详细信息),其他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各类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并在首页附上注明详细页面的目录(1份)。

7.申请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中有国家相关考试要求的,如财会、卫生系列等,须提供通过考试的相应证明材料。

 

注:相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中“相关下载-2019年度职称评审用表”下载并填写。https://rsc.swjtu.edu.cn/ShowFileList-326_327_328_329_330_331-0-1.shtml  另外,请在填写表格时按照各类表格中红色字体举例内容的格式填写,如无相关内容请务必删除举例后再提交、打印。

 

五、有关政策微调及事项说明

(一)有关政策微调经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二〇一八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人〔2018〕45号)部分内容进行了完善,具体如下:

1.文件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学历资历、基本业务条件》中“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修改为“任现职期间或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文件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学历资历、基本业务条件》中教学为主型“平均每学年至少完整讲授2门课程”修改为“任现职期间或近5年来平均每学年至少完整讲授2门课程”;

3.文件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学历资历、基本业务条件》中教学科研型“平均每年为本科生独立开设课程至少32学时”修改为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现职期间或近5年来平均每学年为本科生独立开设课程至少32学时;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现职期间或近3年来平均每学年为本科生独立开设课程至少32学时。

4.文件附件4《专业技术职务学术业绩条件相关说明》中“对本申请条件中所要求的论文,只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独著,其所属单位必须是以“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单位的文章。如论文署名按字母顺序排序,第一作者认定按国际惯例执行。当一篇论文出现多个第一作者以及通讯作者时,该论文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按1/n篇计算(n为标注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总人数,其中本校学生作者除外)”修改为“对本申请条件中所要求的论文,只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独著,其所属单位必须是以“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单位的文章。如论文署名按字母顺序排序,第一作者认定按国际惯例执行。当一篇论文出现多个第一作者以及通讯作者时,该论文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按1/n篇计算(n为标注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总人数,其中本校学生作者、已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外校人员不计入)”。

5.对于理工类(含生命、医学),为鼓励学科交叉、鼓励教师发表高水平论文等,发表论文期刊进入中科院一区的直接认定为A++、二区的认定为A+、三区和四区的认定为A类论文。

6.会议研究通过了教师系列科研为主型(应用文科类)科研业绩条件的设定,具体请参看办公平台相关文件。

(二)业绩起算时间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业务条件、学术业绩条件以及学历、资历与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8月31日。

(三)关于学历认定学历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时间为准,对当年参加博士答辩,取得答辩决议书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取得答辩决议书之日起,一年之内未获博士学位者,取消已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论文期刊分级目录说明

1.工学、理学、生命、医学、经管类(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建筑与设计类(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美术、设计学)、图书情报、卫生系列适用《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17年修订)》。

2.其他人文社科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哲学、公共管理、法学、政治学、音乐与舞蹈学、体育学)、出版编辑适用《西南交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分级目录(2018年)》。

(五)诚信及纪律要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申请人和所有相关工作人员,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所在单位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做好工作。

1.申请人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所有填写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若发现有造假、不属实等情况,将取消其本年度申请资格并计入个人档案;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暂停其一段时间的职称晋升申请资格或进行其它处理。

2.申请人与评审各相关环节专家、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文件中对评审纪律的相关要求执行。

3.对所有申请人员相关材料的审核,须落实具体审核工作责任人,由责任人签字,注明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学校联系人:杨芙容  石剑虹

联系电话:66366208 66366234

学院联系人:赵丽莉

联系方式 :66366932 swjtujyr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