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发布的“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现就做好我校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申报项目与申请条件如下,详细申报程序及其他信息见附件。
一、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2020年试点开展与有关省市联合资助引进博士后,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020年度计划资助400人左右。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
4.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获得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5.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6.申请本项目前已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7.非英语国家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8.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10.符合上述1-9款条件,在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进站时间未满6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时间
申请人于1月15日-9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12个月,在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最长不超过6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派出人员每人30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派出单位根据派出人员在国内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给予相应配套资助。2020年计划资助12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20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所在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3.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
4.国(境)外接收单位须给予一定资助,承诺给予对等及以上资助的优先入选。
5.申请本项目前已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6.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7.专业领域。优先考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请教学科研单位和流动站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着力做好宣传,广泛动员博士后积极申报国(境)外交流项目。
(三)申报时间
申请人于1月15日-3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0年计划资助150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5.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2020 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已包含专门的国际学术交流经费,获选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7.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境)外工作期间不能申报本项目。
8.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可先参会,后报销)。
(三)申报时间
申请人于1月15日-10月31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四、香江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2020 年计划资助60 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年以内)。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港工作2 年。
6.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0年1月底—3月15日。具体申报启动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五、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澳门元,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2020年计划资助3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年以内)。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6.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0年1月底—3月15日。具体申报启动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六、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2020年计划资助45 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年以内)。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5.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6.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日—4月25日。具体申报启动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请各流动站与博士后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积极申报相应项目。
项目详细信息及申报程序请仔细阅读附件。
西南交通大学博士后管理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