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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09:58:38.0   阅读次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派计划,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拟推荐人选必须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各项条件(《简章》和《办法》均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上查询(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90)。各单位在选拔推荐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1)优先推荐2021年4月申报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未入选人员;

(2)具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的副教授和讲师;

(3)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二、选派名额

每单位限推荐1-2人。

三、工作安排

(1)申请人请于2021年9月8日前将《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初选名单一览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至swjtujyrs@126.com。

(2)学校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于2021年9月10日前确定初审入选人员并公示。

(3)初审入选人员于2021年9月10日至25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申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4)推荐人选在组织申请材料过程中,请认真核对,确保网报信息与书面材料相一致和真实有效。

四、个人提交材料清单

申报人员须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电子材料,并在9月25日前将网上申请提交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含所有上传的附件材料)及附件2-5的纸质材料交至学院204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以学院+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发至swjtujyrs@126.com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申报条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2)本批次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2022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3)请拟申报人员提前联系、准备外方邀请函,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年月(访学开始时间需在正式公布结果时间之后);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6.资金资助情况;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遴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学院或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